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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2023-06-06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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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极速体育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全区居民卫生健康服务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推进健康龙潭建设,根据《吉林省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健康吉林2030”规划》《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吉林市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结合极速体育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极速体育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卫生健康工作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跃上新台阶,健康龙潭建设成效显著,群众的健康状况取得明显改善。

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居民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岁以上;孕产妇连续保持0死亡,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4.942‰、6.062‰下降到3.620‰、4.090‰。

深化医改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签约率稳步提高。常住人口签约率37%,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0%。二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明显。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推进实施公立医院差异化控费管理。三是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取得实效。全面推行居民电子健康卡。

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加强。“十三五”期间,区政府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大幅度增加,启动实施医疗卫生领域重点项目1个,投资总额9659.44万元;截至2020年末,全区医疗卫生机构351个,其中医院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35个。医院按类别分,综合医院7个、中医医院1个、专科医院5个。医院按举办主体分,公立医院3个、民营医院1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乡镇卫生院6个、村卫生室117个,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其他机构209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结核病防治所1个。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995张,其中医院床位2684张,占89.6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71张,占9.0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床位数40张,占1.33%。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6.84张,其中每千常住人口医院床位数6.13张,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0.62张。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总数395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167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262人、注册护士1387人、药师(士)128人、技师(士)184人,全科医生127人。全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88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3.17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2.90人。医护比为0.91,床医比为2.37、床护比为2.16。

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持续加强。一是重大疾病防控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全区法定传染病年平均发病率139.00/10万,同“十二五”期间相比下降53.31%,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十三五”规划核心指标全面完成,通过攻坚月活动扎实推进地方病防治任务落实。二是免疫规划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11家预防接种门诊全部达标,疾控中心和所有预防接种单位疫苗信息化追溯系统改造升级全部完成。三是卫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全面强化疫情期间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检查重点机构及场所7470户次。多轮次监督检查集中隔离场所,有力保障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规范落实。四是食品安全工作稳步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扎实开展,食源性疾病事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五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实施。六是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力有序。疫情防控聚焦强化监测预警、入境人员转运、集中隔离点管理、院感防控、冷链食品风险管控等重点环节,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建立“人物同防”的常态化疫情防控触发机制,第一时间对疫情风险地区返(来)龙人员和涉疫物品进行排查管控;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不断完善,制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了遵循和行动指南;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的关键五年。同时也是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时期。当前,复杂变化的外部环境给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带来诸多风险和挑战,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全球大流行状态,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短板和弱项更加凸显。全区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人口出生率下降,老龄化进程加速,劳动年龄人口总量波动下降。信息化、智能化的迅速发展,要求卫生健康领域加快做好健康服务模式创新和转变,提升健康服务和产品的质量和效率,不断优化服务体验。同时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使健康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福祉问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立足区情,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能力提升为主线,全面推进健康龙潭建设,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问题,加快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健康龙潭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建立与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独特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发挥,人人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民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1岁左右,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同比提高,健康公平显著改善。

到2035年,高质量全面建成健康龙潭。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完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和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体系全面建立,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和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中医药实现传承创新发展,人民身心健康素质达到新水平,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面普及,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以上,健康预期寿命相应提高,基本实现健康公平和卫生健康现代化。

“十四五”时期的具体目标:

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高,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初步控制,重点人群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艾滋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结核病发病率进一步降低,持续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严重精神障碍、职业病达到有效控制。

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建立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满足公共卫生安全形势需要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救治体系。不明原因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监测、智能预警、多点触发、快速反应、高效处置能力显著提升。

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发展水平大幅提升。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每个有意愿、有需求的居民都可以享受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辖区内人人享有同质化的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卫生健康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卫生健康治理能力提升至新的水平。

(三)具体指标。

吉林市龙潭区卫生健康“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指标。


 

领域


 

主要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目标


 

指标性质


 

健康

水平


 

人均预期寿命


 


 

78以上


 

提高1岁左右


 

预期性


 

人均健康预期寿命


 


 

--


 

同比例提高


 

预期性


 

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0


 

14.5


 

预期性


 

婴儿死亡率


 


 

3.62


 

≤4


 

预期性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09


 

≤5


 

预期性


 

健康

生活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25


 

预期性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


 

38.5


 

预期性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


 

23.3


 

预期性


 

健康

服务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5.09/

95.48


 

>85


 

预期性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90


 

约束性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


 

%


 

93.70


 

≥90


 

约束性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60.6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约束性


 


 

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比例


 

%


 

100


 

>90


 

预期性


 

健康

环境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81.4


 

90


 

约束性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


 

%


 

83.3


 

89.5


 

约束性


 

国家卫生城市数量占比


 

%


 

--


 

持续提升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筑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明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定位,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完善分工合作、信息共享机制,共同落实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防控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建设,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夯实医防协同的基层基础。逐步建成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军民融合、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强化医防融合,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高效协同,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提高服务质量,提升防治结合和健康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人员交流,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高血压和II型糖尿病为切入点,实施城乡社区慢病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员,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2.健全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落实“四早”要求,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压实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责任,明确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等要素要求。实现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时分析、集中研判、及时报告。健全风险评估方法和制度,提高监测分析、综合评价、潜在风险隐患早期识别和快速报告能力。

3.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规范决策主体和处置原则,明确相关部门及机构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构建分层分类、高效实用的应急预案体系。发挥集中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实现监测预警、发现报告、风险评估、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等环节职责清晰、无缝对接,确保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提升医务人员早期识别和应急处置水平,完善首诊负责、联合会诊等制度和处置流程,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处置能力。完善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依托综合医院,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卫生应急队伍,提高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立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救援力量整体调动与支援机制。

4.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建立健全分级分层、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平战结合的医疗救治体系,重点围绕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健全完善传染病救治网络、全面提升区级医院救治能力,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建设。全面提高铁东医院发热门诊、留观室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急诊、呼吸、检验、麻醉、消化、心血管、护理、康复等专科服务能力。提高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的快速反应参与救治能力,带动提升区域内中医疫病防治能力。强化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和调配,做到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与用户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相结合。加强医疗机构应急物资配置,做到储在平时,用在急时。



专栏1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

1.公共卫生处置能力提升项目。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临床检验职能体系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2.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项目。

3.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加强医疗机构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充分考虑透析、肿瘤放化疗等重症患者以及孕产妇、新生儿等特殊群体的救治需要,提升医疗急救服务能力。

4.医防融合。做实做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提高防治结合和健康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全方位促进人民健康。

1.优化健康中国行动推进机制。全面推进健康龙潭建设,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健全健康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完善健康中国行动政策体系、工作体系、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建立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大健康格局。创建健康龙潭建设工作评价模式,强化健康龙潭考核的导向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不断建立健全健康中国行动全民参与机制,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推动健康城市创建,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

2.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全爱卫会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明确职责分工,规范议事协调程序。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开展健康城市、健康县区、健康乡镇和健康细胞(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建设,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建设特色样板。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务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强化以环境治理为主、以专业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促进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相融合,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积极作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培育相关领域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3.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到2022年和2025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2%和25%;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深化学校健康教育改革,保证学校健康教育时间,提升健康教育教学效果;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推进“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开展控烟行动,大力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戒烟服务;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深化体卫融合,举办全民健身主题活动,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共享,提高健身步道等便民健身场所覆盖面,努力打造百姓身边“15分钟健身圈”;强化学校体育课和体育锻炼,确保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1小时以上,引导学生开展课外锻炼,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推动国民体质监测站点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加强非医疗健康干预。

4.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完善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坚持多病共防,加强重点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有效应对不明原因肺炎、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多举措规范结核病患者诊疗和管理,肺结核病发病率继续保持稳中有降趋势。全面实施病毒性肝炎防治措施,减轻因病毒性肝炎导致的疾病危害。制定艾滋病综合防治政策和措施,最大限度发现和治疗艾滋病感染者,遏制艾滋病传播,将极速体育艾滋病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加大动物源头防控力度。提升免疫规划服务水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加强免疫规划接种门诊建设,合理设置接种门诊,确保接种安全,提高疫苗接种率和工作效率,稳妥有序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大力宣传预防接种对保护儿童健康的重要意义,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低于90%。提升免疫规划冷链系统管理和追溯能力,加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力度。扩大地方病监测范围,从重点人群向全人群延伸,更加全面反映极速体育群众健康状态,推进大骨节病、克山病患者药物治疗和社区管理,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

5.提升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建立健全慢性病健康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强化重大慢性病预防、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综合防治能力,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按规定纳入常规诊疗,到2022年和2025年,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5.9%和15%以下。针对35岁以上门诊首诊患者,积极推进二级以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血压普查工作。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与血糖监测。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高血压、II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达到65%以上。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肺功能检查仪等设备的配备,做好基层专业人员培训。加强口腔健康工作,重点防治龋病、牙周病等口腔常见病,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30%以内。强化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和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体系建设,开展健康危险因素监测评估,推动防、治、康、管整体融合发展。

6.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并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动员全社会参与,健全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网络;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和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常见精神障碍患者识别管理,落实各项支持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心理援助热线建设与宣传,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政法、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部门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落实严重精神障碍等重点人群救治救助综合保障;提升常见精神障碍规范化诊疗能力,加强机构衔接,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工作,鼓励上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为区级、乡镇(街道)开展远程服务。

7.加强健康因素管理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全面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等工作,加强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指导及跟踪评价,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食品污染物风险识别能力和食源性疾病溯源能力,加强重点人群和场所的食源性疾病和高危食品的监测、预警,推进疾控中心食品安全与营养工作科室建设;强化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推动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实现药品重点品种上市后全过程可追溯、可监管。严格疫苗监管,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提升疫苗不良反应监测能力。

8.加强环境健康管理。完善城乡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加快推进能源革命,全力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加快发展,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到2025年,重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1.3%以内;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协同机制,加强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的恶臭污染综合治理,垃圾、污水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等加大密闭收集力度,到2025年基本消除劣V类国控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加强噪声污染治理,到2025年,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深入提升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构建各方积极参与、协作共建健康环境的格局。

专栏2全方位促进人民健康影响因素

1.爱国卫生。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开展健康城市、健康县区、健康乡镇、健康细胞建设。

2.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健康素养促进、健康小屋、烟草控制等项目,提高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

3.慢性病综合防控。开展癌症早诊早治、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干预,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三高”(高血压、高血糖、糖尿病)共管。

4.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开展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巩固重点地方病综合防控成果。

5.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促进。建立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加强精神和心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6.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组织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解读、跟踪评价。

7.环境健康促进。开展城乡饮用水、公共场所等环境健康监测工作。

(三)全周期提供健康服务。

1.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措施。积极推进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鼓励优生优育,完善生育服务管理,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衔接,建立健全政策配套、服务保障、信息互通等工作机制;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持续做好资格确认、资金发放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实现基层“双岗”联系人、家庭医生签约、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全覆盖。

2.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强公共场所及用人单位母婴设施覆盖,完善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托育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完善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和设置标准,合理布局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增加以0-3岁婴幼儿照护为重点托育服务供给,逐步建立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托育机构,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加强对家庭照护和社区服务的支持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保障婴幼儿的身心健康。

3.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一是优化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深入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推进婚育健康教育、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等婚前孕前保健服务。到2025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不低于80%。加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促进早筛早诊早治。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到2025年,产前筛查率不低于75%,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开展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建立助产机构、急救中心和血站联动机制,畅通转诊救治绿色通道。开展孕育能力提升技术专项攻关,提升不孕不育诊治水平。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监管,规范技术应用。二是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能力建设。深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保障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全面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夯实基层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三是提升妇女健康服务能力。发展妇女保健特色专科,针对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的健康需求,提供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和应急救治等全方位卫生健康服务。推进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提高筛查率和筛查质量。发挥中医药在妇幼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作用,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四是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健康。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加强儿童保健和医疗服务,提升儿童健康水平。落实《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开展母乳喂养、婴幼儿辅食添加等养育指导,降低儿童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推动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预防和控制儿童疾病。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贫血、视力不良、肥胖、龋齿、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听力障碍、脊柱侧弯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和干预。

4.规范老年人健康管理。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不断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衔接,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合理规划设置有关机构。持续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2025年达到60%。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到2025年,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加强安宁疗护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5.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强化职业健康监管,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提升监督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监管,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开展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扩大主动监测范围,到20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机构和进学校等活动,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倡导健康工作方式,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深入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建设一批具有广泛示范引领性的健康企业,持续开展“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提升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6.加强相关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现有健康扶贫主要政策总体稳定基础上,调整优化健康帮扶政策,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精准健康帮扶机制,从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转向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从集中资源支持健康扶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完善脱贫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支持采用巡诊派驻等方式保障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覆盖面,确保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巩固并逐步提高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和服务质量。

7.完善残疾人健康服务。将残疾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保障签约医生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个性化签约服务,维护残疾人平等就医权利。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强化残疾人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

专栏3全周期提供健康服务

1.优生优育。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避孕服务、人口监测等项目。

2.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鼓励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

3.妇幼健康服务。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实施中央转移支付妇幼健康监测项目,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数据支撑;实施增补叶酸项目;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项目,到2022年末,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覆盖率达到80%。持续推进吉林市龙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建项目。

4.儿童和青少年服务。加强0-6岁儿童健康管理,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提升儿童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开展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学生常见病监测与干预行动。

5.老年健康促进。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安宁疗护试点建设,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6.职业健康促进。加强职业健康检测评价、诊断救治等技术人才培养,推进技术支撑机构建设。

7.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健康管理,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能力。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和优化就医秩序。发挥吉林市中心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引领辐射作用,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基层医共体建设,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相关疾病诊疗中的职责分工、转诊标准和转诊程序,引导有序就医。推动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管理,整合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网格内居民提供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区级医院提质升级,开展医疗机构“名院、名科、名医”建设,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效承担区域内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诊治等任务;推动区级医院提标扩能,推动省市优质医疗资源支持区级医院发展,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诊疗环境,加强专科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能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及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康复、护理、中医药、口腔保健等服务为重点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住院服务和传染病防控能力,发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网底作用。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创新医院治理方式,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健全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善激励奖惩挂钩机制。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健全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推进医院管理专业化、科学化、精细化。二是强化系统集成改革。强化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落实短缺药品监测网络和信息直报制度,保障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深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科学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强化公益属性,健全考核机制,制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2.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及安全水平。一是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及安全。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各级各类质控组织、质控标准体系、专业化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完善医疗机构院感监测体系;促进医疗服务同质化和管理标准化,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完善疾病诊疗规范和技术指南,逐步将药学服务、检查检验服务等纳入临床路径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医联体建立一体化临床路径;加强临床合理用药,推进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加强以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其他重点监控药物为重点的用药监测和合理用药考核,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推动医联体内药学服务下沉;提升医疗照护水平,强化基础护理,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二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通过培训、指导、远程等方式,将优质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延伸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麻醉医疗服务,推动麻醉门诊、疼痛门诊开设,加强儿童、老年人、肿瘤患者的镇痛服务;守,善日间手术管理流程,独立日间手术配室措施,开展日间化疗、日间放射治疗等服务;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推动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探索建立疑难复杂专病临床诊疗中心。二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群众体验。创新智慧医疗便民举措,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分时段精准预约、智能导诊、院内导航、智慧结算、信息提醒等服务,全面优化医疗机构就医环境,提升就医体验。兼顾老年人等群体需要,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推广适老智慧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到2022年底,全区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分别达到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标准。完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探索结果互认风险共担机制。优化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推动预防、治疗、护理、康复有机衔接,形成“病前主动防,病后科学管,跟踪服务不间断”的一体化健康管理服务。鼓励设置服务协调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推进临床营养科室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临床营养科病房,为住院患者提供临床营养诊疗服务。加大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和组织动员力度,提升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三是加强平安医院建设。严格落实医院安保主体责任,加强医院安保力量和设施建设,推进“人防、技防、物防”达标建设,按要求设立警务室,完善警医联动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和联动处置。建立健全涉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四是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和管理规范,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加强消防、危险化学品、燃气、用水、用电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风险排查和巡查自查,强化问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严肃追究问责。严格贯彻《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认真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强化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深入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智能化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专栏4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能力提升

1.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规范推进医联体建设,推动医院优质发展,补齐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逐步实现辖区内医疗资源整合共享。

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建设。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设备,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推进社区医院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的比例提高至60%以上。

3.“三医”联动改革。持续优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推动在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完善薪酬分配制度;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合理补偿机制,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进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常态化运行机制,完善激励配套政策。

4.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按照国家省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部署,开展专科建设,完善科室设备,开展先进技术,提升医务人员能力,逐步打造成国家级重点专科。

5.质控中心能力提升。落实质控中心专项经费,用于专业人员培训、调研检查、标准制定等工作、提升专业医疗后量和服务能力。

6.临床营养科能力建设。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能力建设,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以及肿瘤、儿童、精神等专科医院规范设置临床营养科,鼓励尚未设立临床营养科的医疗机构设置临床营养科,按照《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进行建设和管理。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合理配置中医医疗资源,推进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

2.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建立慢性病中医药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融入中医药内容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开展高危人群中医药健康干预,提升基层中医药健康管理水平,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室建设,依托现有机构等布局建设中医康复中心,推进二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加强中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

3.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开展中医药活态传承、古籍文献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强中医药理论方法继承,推动古代经典名方制剂研发,促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围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全科医生、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机制。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

专栏5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大力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

2.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开展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优化功能布局,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推动一批中药制剂开发应用和中药新药创制,以名科、名医、名药带动打造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特色重点医院。

四、健全支撑与保障

(一)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构建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为导向,以院校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为依托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内涵与质量建设,指导完善相关培训制度和配套政策。强化医教协同,加大紧缺专业人员培养力度,推动建立卫生专业人才培养与卫生行业人才需求相适应的供需平衡机制。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卫生健康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全面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极速体育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发展体系、培养机制、政策保障,推进公共卫生人才全面协调发展,全面提升疾病防控救治水平。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力度,通过开展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在岗乡村医生学历教育项目,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对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人才队伍开展持续培训;推进“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开发退休医务人员人力资源,支持二级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开办诊所。强化实验室人才培养,落实省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人才培训项目。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试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二)加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

提升科研管理和科技治理能力。强化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大重症、感染、呼吸、麻醉、影像、病理、检验检测等学科建设力度,推动临床诊疗技术创新和推广、人才培养、关键设备配置,以高水平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引领技术进步。支持公立医院与骨干医药企业、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联合研发,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做好基础研究与临床研究的衔接,促进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的产出。聚焦基础研究和技术储备,鼓励卫生健康系统科研人员强化科技研究能力提升。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依法履行生物安全协调任务,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强化运行评估和监管,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

(三)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

结合“数字吉林市”建设,依托吉林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行动。推动“互联网+”签约服务,为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和重点随访患者提供远程监测和远程治疗,推动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可穿戴式、便携化、居家型健康监测设备和健康管理设施。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加强信息和网络安全防护。

(四)健全卫生健康领域法制体系。

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合理扩大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范围,创新应用“互联网+政务服务”。

(五)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

完善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模式,建立以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的综合监管创新机制。加强对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安全、公共卫生、机构运行、医疗保障基金、健康养老、托育服务和健康产业等的监管。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在依法执业、规范服务、提升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全面实行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完善医院评审评价事中事后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医院评审和专项评价相结合的医院评审评价体系。积极培育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职业行为,维护行业信誉、调解处理服务纠纷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

(六)优化健康产业发展环境。

鼓励临床急需重大疾病治疗药物、防控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发,支持前沿技术和产品研发应用,推动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产品进入临床试验;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促进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等独立设置机构规范发展,鼓励有经验的执业医师开办诊所;进一步落实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支持政策, 加快发展医疗责任险、医疗意外保险,增加新型健康保险产品供 给;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等产业融 合发展,壮大健康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对健康产业的规范引导 和执法监管,促进依法执业、有效管理和健康发展。



专栏6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1.完善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强化医教协同,加大紧缺专业人员培养力度,补齐卫生职业教育短板,强化卫生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与使用。

2.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效能提升。加强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防护装备、执法取证工具等配备。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

3.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推进有条件的二级公立医院开展一站式数字健康服务基地建设。

五、完善规划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吉林市龙潭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吉林市龙潭区深化医改联席会议的统筹领导、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将主要健康指标、重大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纳入党委政府考核指标体系。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有效投入。建立稳定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事业发展等经费保障,加强对加快发展地区和薄弱领域、关键环节的投入倾斜,稳步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并维持在合理水平。

(三)强化规划执行。加强上下级规划衔接,组织编制医疗机构设置等专项规划,做好规划与开展健康吉林建设、健康中国行动工作有机融合,健全卫生健康规划体系。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抓好规划落实。充分发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牵引作用,有效带动规划整体实施,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重要问题。

(四)强化多元参与。将卫生健康工作纳入基层治理,有效发挥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作用,调动各企(事)业单位、学校、村(社区)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等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引导群众主动落实健康主体责任、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推动社会大众和多元主体共建共享卫生健康事业,营造“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宣传引领。营造健康龙潭建设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极速体育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加强健康龙潭建设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提炼典型模式,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相关链接:极速体育《吉林市龙潭区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