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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2021-04-13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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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 联

  主要领导

  理 事 长:朱普昌

  副理事长:于  洋

  吉林市龙潭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区残联)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吉林市龙潭区残疾人联合会1990年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亲切关怀、社会各界的竭诚帮助下,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社会对残疾人的观念发生深刻变化,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残疾人事业作为伟大的人道主义事业,已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区残联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和制定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二、密切联系全区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发展残疾人事业;负责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检查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

  五、组织、协调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经济活动、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六、指导、管理和监督辖区内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协助他们开展业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盲人按摩行业的指导和管理。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教育就业部。主要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并指导乡镇残疾人扶贫、教育、就业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规划,促进残疾人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达到大中专院校录取分数线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及大中专院校特困残疾学生的救助工作;协调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负责制定残疾人扶贫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指导开展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的建设工作。

  (二)康复部。主要工作职责:参与制定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年度计划;负责龙潭区残疾人康复政策保障体系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区开展各类残疾人的康复需求调查,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组织配发上级下发的辅助器具;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业务培训。

  (三)组织联络部。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残疾人证的核发工作;负责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残疾人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

  (四)宣传文体部。主要工作职责:宣传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宣传、文化和体育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全区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宣传残疾人自强和助残先进典型,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组织开展全区一年一度的“全国助残日”的主题宣传活动;《中国残疾人》和《三月风》、《残疾人研究》的“三刊”宣传征订;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残疾人文化、体育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区性残疾人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培养、选拔和输送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指导基层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五)维权部。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残疾人矛盾排查调处和维护稳定工作;推进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建设;负责残疾人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配合司法局做好基层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做好残疾人三轮代步机动车燃油补贴审核等工作;负责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入户筛查,结合残疾人特点及生活所需进行无障碍改造。

  (六)区残联党支部。负责机关党群工作;纪律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人:朱普昌

  邮政编码:132021

  通讯地址:吉林市遵义东路65号

  办公电话:0432—6304141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