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吉林市大宇化工有限公司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 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依法注销吉林市大宇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吉吉龙安经字[2020]0000032)。
现予以公告。
吉林化工园区应急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