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8 星期四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2024-01-10 13:44
极速体育注销龙潭区不符合标准的医疗机构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三章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第三章第三十四条以及《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第二章第十条内容,通过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查证,医政科、区卫生监督所再次核实,共核查出13家医疗机构,多年无理由未提请校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死亡等原因未提请校验且不符合医疗机构标准。现将13家医疗机构予以注销。特此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31日)。如对该机构注销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我局实名反映情况。
注销医疗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