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去朱普昌同志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二、免去张志国同志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三、免去刘波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四、任命朱普昌同志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五、任命王东辉同志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六、任命付业铭同志为区民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