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8日龙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免去仇毅同志龙潭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决定免去曲志刚同志龙潭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三、免去杜凤艳同志龙潭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四、免去李俊民同志龙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五、免去杜攀英同志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六、免去杨波同志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七、免去高春艳同志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八、免去李雯艳同志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九、免去许洪源同志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十、免去王海生同志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十一、免去杨健同志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十二、免去李满军同志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十三、免去王卫东同志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十四、免去李雪绮同志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十五、免去周立坚同志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十六、免去盛雷同志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十七、决定任命徐荣刚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十八、任命肖文明同志为龙潭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十九、任命牛大群同志为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十、任命赵庶义同志为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十一、任命卢平同志为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十二、任命张朝旭同志为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十三、任命陈鹤同志为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十四、任命寇尊凤同志为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十五、任命关秀臣同志为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十六、任命李杨同志为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十七、任命李爽同志为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