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吉化北方云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作业现场管理违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吉林市吉化北方云雀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45000元(肆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现予以公告。
吉林化工园区安监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