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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2022-02-25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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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吉林市绿水青山生态修复有限公司龙潭区乌拉街镇丰口村废旧矿坑治理工程项目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极速体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225我局拟对吉林市绿水青山生态修复有限公司龙潭区乌拉街镇丰口村废旧矿坑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225—20223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63041984

  通讯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编:13202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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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绿水青山生态修复有限公司龙潭区乌拉街镇丰口村废旧矿坑治理工程项目

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丰口村、二道村

 

吉林市绿水青山生态修复有限公司

吉林省云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丰口村废旧矿原为凝灰岩矿,主要生产建筑材料凝灰岩,开采时间始于1981年,终采时间为1993年,后一直为废弃状态。根据长春民用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地质勘察结果,场地地层为含砾粉质黏土及凝灰岩,属天然防渗漏。本项目对该废矿坑进行粉煤灰和废柠檬酸渣(硫酸钙)回填处理,消纳的粉煤灰主要来源为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晨鸣纸业有限公司自备电厂等的粉煤灰,消纳的废柠檬酸渣(硫酸钙)主要来源于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等食品添加剂生产产生的废柠檬酸渣(硫酸钙),回填的粉煤灰和废柠檬酸渣(硫酸钙)需符合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求,严禁有毒、有害渣土、城市生活渣土、建筑垃圾、餐饮厨房垃圾、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有害污泥等进入该废坑。整个采坑呈狭长形,东西长约500m,南北宽400m,废坑为不规则形状,面积约为35304m 2,回填矿坑总体积约为386万m3,预计回填粉煤灰193万m3(212万t),废柠檬酸渣(硫酸钙)193万m3(348万t);建设规模年回填粉煤灰10.72万m3(11.78t)和废柠檬酸渣(硫酸钙)10.72万m3(19.33万t)进行生态恢复,共回填18年。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采坑回填工程、雨水排水及收集系统工程等。本项目粉煤灰和废柠檬酸渣(硫酸钙)分区、分层回填,单层的填埋高度为0.5m,回填后上层进行0.2m厚(约0.71万m3)的覆土。沿回填场地环绕设置截排洪沟,长1000m,底宽及作业面宽度为0.3m。矿坑周围设置边沟,用于阻挡外侧雨水进入矿坑内,同时兼作雨水排水明沟,长度约为1000m,底宽及作业面宽度为0.3m。回填过程中根据回填区区域,在回填区外围设置围挡。主要设备:密闭运输车、推土机、压实机、喷水管线、抽水泵和装载机。本项目回填工艺流程为:灰车进场、卸料、推铺、压实、喷洒、覆土封场。回填采用自下而上的运行方式,从场底卸料点开始回填作业,逐层向上堆填,在作业面上倾倒粉煤灰或柠檬酸渣(硫酸钙),装载机将粉煤灰或柠檬酸渣(硫酸钙)推平,再进入压实处理,当达到单元作业厚度时,再由推土机推土进行单元覆盖。矿坑回填采用推土机推运和人工辅助方式进行,回填土夯实采用蛙式夯。本项目不设置职工住宿和食堂。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350天,日工作班数为2班,每班工作6小时。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场地采取有效措施,将扬尘控制在场界内。地面定期洒水降尘,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施 工 期 扬 尘  执 行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施工安排在晴天进行,尽可能的避开雨季施工。

3、本项目所受纳的粉煤灰和废柠檬酸渣(硫酸钙)必须符合第Ⅰ类一般固体废物要求。如采用其他企业粉煤灰和废柠檬酸渣(硫酸钙)回填时或现有企业改变煤种、原辅料时应提供符合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求的检测报告单,重新进行鉴定,只有符合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才可以回填。严格控制填埋物的含水率。禁止填埋其它固体废物。严禁有毒、有害渣土、城市生活渣土、建筑垃圾、餐饮厨房垃圾、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有害污泥等进入该废坑。填埋物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中提出的限定范围和入场标准,以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填埋物进场地内应进行检查、登记和计量。

4、本项目场地采取分段围挡、覆盖,进出场道口路面硬化处理,定期清扫并洒水降尘,对场地内裸露粉煤灰和废柠檬酸渣(硫酸钙)用遮挡物遮盖,加强卸车管理等有效措施。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加强物料运输途径的污染防治,减少运输中对沿途环境的影响。固废运输时采用全封闭运输车辆,装车前对固废进行喷淋洒水保持湿润,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洒落现象。回填期尽量安排在风力较小的情况下作业。

冬季低温天气作业时,应适当降低粉煤灰和废柠檬酸渣(硫酸钙)的含水量及喷洒水量,以免冻结,难以碾压。卸到现场的调湿粉煤灰和柠檬酸渣(硫酸钙)应合理安排填埋作业点,有序推进,及时压实。

5、场地四周设置截排洪沟和雨水导排沟。堆积台阶的外坡设计横纵向排水沟,横沟设计在马道内侧,横纵相连,与初期挡灰堤的排水系统相连,汇聚到坝脚排水沟。地表径流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6、严禁夜间运输。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7、落实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原则。生活垃圾送指定垃圾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沉淀池泥沙填入废坑。

8、制定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为了避免发生地下水污染事故,本项目应避开雨天填埋,以避免污染物通过地表渗透对区域地下水造成影响。暴雨时停止回填。项目运营期间,应做好雨季应急措施,在回填区上方(靠近上坡一侧)设置截排洪沟,两侧设置雨水导排系统,下方设置沉淀池,用于降雨时雨水的收集;回填区采取压实填埋、分层填等方式,减少暴雨季节雨水对填埋区泥土冲刷,做好长期水土保持计划。

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确保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位的监测因子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确保场地各监测点位土壤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

9、采坑回填完毕及时回填覆土并进行恢复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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