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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2022-01-21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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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吉林安鑫清洗服务有限公司罐车清洗项目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极速体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121我局拟对吉林安鑫清洗服务有限公司罐车清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21—2022124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63041984

  通讯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编:13202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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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安鑫清洗服务有限公司罐车清洗项目

吉林市龙潭区棋盘街星光路

吉林安鑫清洗服务有限公司

吉林市岚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位于吉林市龙潭区棋盘街星光路,租赁吉林市乾鑫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一条罐车清洗生产线及其配套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5m3/d,工艺:气浮装置+一体化MBR 装置),12t/h生物质蒸汽锅炉,年清洗罐车6000台。本项目清洗的化学品罐车不涉及含二噁英、苯并芘、氰化物、氯气等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车辆清洗。主体工程包括:1800m2罐车清洗车间,7 个槽车清洗位,其中清洗有机物(石脑油、汽油、柴油、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甲醇、乙醇、乙二醇、聚乙二醇醚、乙草胺、丁草胺、乙腈、乙醚、丙烯酸)槽位6个,清洗无机酸碱类(硫酸、盐酸、碱液)槽位1个。辅助工程:包括办公楼1890m23层,食堂2个灶头;危险废物暂存间30m2,应急事故池182m3。本项目洗车不使用清洗剂。本项目占地面积14282.48m2,总建筑面积1992.57m2,有员工10人,每天工作8小时,全年运营320天。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7万元。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和管理,并做好储运工作,所有生产用构筑物及设备须密封及防渗处理,厂内生产区域须全部防渗处理。危废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所设危废暂存库应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暂存内应设置导流渠和集液池,地面硬化并做防渗处理,暂存库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漏”的要求。

2、本项目槽车清洗仅限于本报告表中确定的品种和数量,禁止清洗其他品种。

3、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包装垃圾、焊渣外卖给废品回收站。废油漆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夜间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4、坚持“节约用水、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厂区内的未污染雨水经雨水井收集排入厂区雨水管网,最后排入园区雨水系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餐饮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水环真空泵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罐车清洗废水、地面清洗水及生物质锅炉排水排入厂区内新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满足吉林石化污水处理厂进水控制指标后经工业园区管网排入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由于目前吉化污水处理厂要求园区企业生产废水用罐车拉运,现本项目处理后的废水排入污水暂存罐,按照吉化污水处理厂协议要求运输废水,待污水管网完善后,排入污水管网)。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排放废水,禁止直接排放废水,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体。

5、本项目罐车清洗过程为封闭式,废气主要为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有机废气和锅炉烟气。罐车清洗废气通过管道连接冷凝装置冷凝后,尾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池采取加盖处理,并将产生臭气经管道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烟管道高空排放。确保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甲醇、氯化氢、硫酸雾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应要求,且厂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还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中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确保苯乙烯、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要求。确保锅炉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6、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的地下水防渗措施以及各类管线、污水储池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的防腐、防漏措施。加强底部、侧壁以及构筑物周边地面的防渗设计,避免废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清洗车间周围设置明沟收集散落的废水,危废暂存间应分类分区暂存物料,污水收集管线采用明管收集,所有穿过污水处理构筑物壁的管道预先设置防水套管。强化防泄漏技术、管理措施。严防防渗系统老化、腐蚀不能正常运行。严防装置、物料相关的地上、地下设备、管道泄漏事故或人为泄漏。一旦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泄漏事故,应及时导入事故池,严禁随意无组织排放。制定完善的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东侧4类标准。

8、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建设危险废物安全临时防渗储存间,防止污染事故发生。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药剂废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仓库,外卖回收站;气浮池浮渣、压滤后的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和手套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除尘灰、锅炉灰渣暂存于锅炉房内,出售有机肥生产厂家;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罐车内有机物余料残液导入危废储存桶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罐车内酸碱余料残液收集后用于厂区污水处理酸碱中和剂。固体废物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等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乱堆、乱弃。禁止露天堆放。

9、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一级防控措施:车间内设有 0.5m深环形排水沟(有应急切换阀),清洗车间门口设置门槛(0.3m高);二级防控措施:事故状态下泄露废水和消防废水引入容积不小于182m3的应急事故池,设置有切换阀,事故污染水采用重力流方式进入事故池。厂区污水总排口设置切换阀,确保事故废水无法进入外环境。事故应急池至本项目污水处理站的回水泵及回水管道,使事故状态下的事故应急池内的污水可以打回至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建设单位须修建配套管线、阀门等设备与事故池连接,同时还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新建其他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风险防控设施,落实非正常工况下和停工检修期间废水、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由于生产过程和管理问题造成的污染物超标排放所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降低环境风险,避免发生污染事故。确保污染雨水和事故状态下废水全部排入事故池,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污水管线进入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禁止直排入松花江,禁止雨污混排。发生泄露土壤污染事故,立即停产,拆除泄漏装置,收集污染土壤,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染区域回填新土壤,重新修建防渗措施、安装生产装置。

企业应在试生产前开展风险防范演练,并与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吉林市政府应急体系有效衔接。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口和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并设立标志牌。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