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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2021-08-10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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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吉林市万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烧结砖技改项目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极速体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810我局拟对吉林市万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烧结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810—2021811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63041984

  通讯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编:13202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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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万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烧结砖技改项目

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牛家村

吉林市万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吉林市雨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位于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牛家村。《吉林市万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一亿块(折标)煤矸石烧结多孔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12月9日由原吉林市龙潭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吉龙环建字(201537 号。并于 20179月25日通过环保验收,验收文号为吉龙环验字(201721 号。本次技改拟在原有厂区内进行,主体工程依托现有联合厂房内的现有工程(破碎筛分车间,陈化库,成型工段,干燥、焙烧工段--干燥、隧道窑各3个),增加给料机、双级真空挤出机、出口牵引机、空气压缩机等设备部分设备。封闭原料库,用于储存粉煤灰、石粉、城市及河塘淤泥、生物质颗粒;其余均依托原有工程。依托原有露天原料堆场40000m2,用于储存煤矸石、页岩、建筑垃圾、建筑渣土;苫布苫盖和设置高于堆场高度的四周防尘网,并进行地面硬化,设置雨水淋溶收集池。技改后以煤矸石、粉煤灰、石粉、页岩(不含黑色页岩和油页岩)、淤泥、建筑垃圾、建筑渣土为原料,生产多孔砖、空心砖、保温空心砌块、建筑垃圾实心砖,建设 3条烧结砖生产线,规模为1.2亿块(折标)(多孔砖、空心砖、保温空心砌块、建筑垃圾实心砖分别为6000万块、2000万块、2000万块、2000万块)。生产供热采用隧道窑焙烧制砖产生的热量;冬季采暖采用隧道窑余热。建设性质属于技术改造。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采用3班倒制度,每班8小时,年工作330天。总投资14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设置施工围栏,作业现场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期残土、砖石等建筑垃圾及时外运至指定地点。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采取遮蔽措施,控制施工和材料装卸过程中的无组织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优先选用低噪音施工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2、本项目脱硫过程中产生的石膏固化水随石膏带走,石膏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淋溶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降尘用水全部损耗;搅拌及陈化用水蒸发损耗。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农田施肥。

3、优化车间布局,生产车间封闭。原料库封闭,地面硬化防渗,原料分区存放,并设简单隔离。搅拌工序采用湿法加工、封闭搅拌工艺;运送原料的输送带采用固定布条封闭;原料粉煤灰、石粉,淤泥及污泥,生物质颗粒存放在封闭原料库;其他不易起尘的露天存放,且有苫布苫盖和设置高于堆场高度的四周防尘网,进行地面硬化,并设置雨水淋溶收集池。投料粉尘、原料库装卸粉尘洒水降尘。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隧道窑烟气(烟尘、SO2、NOx、氟化物)3个高效布袋除尘器和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管理,确保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标准。

4、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减振措施控制设备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5、落实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原则。本项目产生的废坯料、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脱硫渣外售水泥厂;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除铁固废经统一收集整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禁止露天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