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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2021-06-08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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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吉林市宏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t建筑砂石生产线建设项目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极速体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68我局拟对吉林市宏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t建筑砂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68—20216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63041984

  通讯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编:13202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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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宏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t建筑砂石生产线建设项目

吉林市龙潭区极速体育:镇 振兴村四社

吉林市宏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吉林市中源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位于吉林市龙潭区极速体育:镇 振兴村四社。利用天岗石材企业废弃的碎石作为原料,进行破碎加工后用于商混建筑掺混料,年产10吨建筑砂石。主体工程生产车间800㎡,位于厂区东侧,全封闭车间内建设石材加工生产线1条,年加工碎石10万t,主要设备包括颚式破碎机1台、锥形破碎机1台、振动筛1台、传送带3条等。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堆放区300m2,最大堆存高度约3m,四周防风抑尘网(高于堆存高度)加苫布遮盖,临时堆放回收的花岗岩废石原料;成品临时堆场400m2,最大堆存高度约3m,四周防风抑尘网(高于堆存高度)加苫布遮盖,地面已做硬化,短暂堆放成品砂石;石粉临时储存区20m2,位于生产车间内,全封闭管理,设置吸尘罩收尘后统一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用于临时堆放小粒径的石粉碎石。沉淀池容积为10m3。生产不用,冬季不生产不用采暖,不设食堂。本项目地面积9500m2。全厂劳动定员10人,采用两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210天。本项目总投资350万元,环保投资20.1万元。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所用石料必须为回收的废边角石料,禁止对项目所在地石矿直接进行开采加工,禁止使用含重金属污染等污染物的尾矿渣。

2、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四周设置不低于2m高围栏,地面定期洒水降尘,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家肥。项目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送至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处理。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夜间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

3、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家肥;场地及设备冲洗用水、喷淋、洒水抑尘用水在厂区内自然蒸发,不外排。在成品区等附近设置集水沟,厂内最低处设置小型沉淀池(约5m3),用于收集抑尘用水、淋溶水和雨水,降低水中悬浮物,使之自然蒸发。

4、本项目项目运输过程中的粉尘通过洒水抑尘、车辆遮盖,以及清扫进行处理,在厂区洒水抑尘,以便减少车辆扬尘;原料堆放区背靠山体,设置防风抑尘网+苫布遮盖,洒水抑尘处理;成品临时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苫布遮盖,四周设置喷淋装置进行喷淋抑尘,成品及时运走,只在厂区内暂存皮带输送设备封闭厂区定期洒水降尘生产车间全封闭,破碎筛分区域、石粉临时储存区生的粉吸尘罩集气,统一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加强管理,确保颗粒物的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的要求

5、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6、落实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原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石粉混入成品石粉中外售;钩机等大型移动设备于厂外专门维修点维修保养,厂内不产生废机油;破碎机等机械轴承所用黄油密封于机器内,不用更换。

    7、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