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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2021-04-15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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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吉林盛祥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油桶处理项目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极速体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415我局拟对吉林盛祥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油桶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415—20214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63041984

  通讯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编:13202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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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盛祥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油桶处理项目

吉林市龙潭区金珠工业园区

吉林盛祥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位于吉林市龙潭区金珠工业园区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是一家从事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2018年9月25日取得《极速体育吉林盛祥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钢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吉市环建表字[2018]62号);2019年取得《极速体育吉林盛祥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钢回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固体废物)专项验收意见》(吉市环专验字[2019]号4号)。该公司拟利用现有厂房,新建一条废铁质油桶压实生产线,将收集的吉林周边产生的废铁质油桶进行压实处理,压实处理之后使用其替代部分废钢进入建龙钢铁转炉,作为炼钢原料,最终实现废油桶的资源化利用。本项目仅对废油桶压实处理过程进行评价,废油桶资源化利用的过程不列入本项目工程内容中。参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900-249-08废铁制油桶(不包括900-041-49类)封口处于打开状态,静止无滴漏,且经打包压块后用于金属冶炼,则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本项目废铁质油桶清理残留物后,静止无滴漏,经打包压块后用于金属冶炼,则利用过程符合豁免管理要求。

本项目年收集处置废油桶总量120万只,利用金属液压打包机挤压为成品约2万吨,废油桶经压实后,打包块规格(1300mm~2500mm)×700mm×700mm。废油桶在厂内周转周期为1天,每天回收废桶3500只,原料区域能容纳废油桶约3500只。主体工程为生产作业区域,建筑面积300m2,依托原厂房,内设1条废油桶压实生产线、控油及相关配套生产设施,设置围堰,废油收集沟和2m3废油收集池,地坪新增防腐防渗措施。其中控油区面积20m2,有效使用控油面积约10m2,单次控油桶数量26个,控油时间30分钟(根据建设单位试验,控油时间30分钟可确保废油桶静置后无残液滴漏);打包的成品通过天车及人工进入二次控油(把金属块放在第二控油区的集油槽上,控油30分钟,进一步沥干残液,沥干后的金属块采用天车吊至与车间紧邻的建龙转炉车间作为炼钢原料,不在车间储存。由于控油较彻底,天车吊运金属块过程不会有残液滴漏)。

原料暂存区域,建筑面积700m2,位于厂房内,储存能力为3500只废油桶。其它均依托公司现有。运输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运输至厂内。主要设备包括2台金属液压打包机,1台抓钢机,10台电磁吊车,2台叉车等。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00m2。本项目员工由公司内部人员内部调剂,不新增员工。年生产350天,每天工作24小时。本项目不设置食堂及宿舍。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38万元。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15-2012)等国家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和管理。所有生产、储存用构筑物均须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渗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的使用、转移和运输工作。

本项目收集的废铁质油桶为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运输要求。运输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令)、《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和《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等相关要求进行。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运输,采用具有营运资质的汽车运输,运输单位须具有道路经营运输许可证,且具有危险废物运输经营资质。运输路线以避开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避开居民区为原则,运输过程中物料不允许有泄漏。

危险废物的国内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

严格控制所有原料的厂内最大存储量。并做好入库检查和登记,按照其来源、类别、数量、入场时间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同时在入库暂存位置放置信息明确的记录牌或记录表。制定危险废物台账。

本项目收集的废油桶要求为承装过油品的空铁桶,桶壁、桶底不得有明显可清洗掉的残液、残渣,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废油桶禁止入库。

废油桶分批打包,每批废油桶打包完成后,及时清理打包机撒漏的废油;清理完成后,方可开展下一批废油桶的打包。打包机挤出废油进入设备自带的集油槽中,废油及时清理和收集,集油槽不进行清洗,外溢的废油使用抹布清理。

2、本项目综合利用的废铁质油桶仅限于该报告书中确定的品种、数量,禁止其他品种或超量进行处理和利用。

  3、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内容主要为厂房室内装修、设备安装和防渗措施等的施工。作业现场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外运至指定地点。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采取遮蔽措施,控制施工和材料装卸过程中的无组织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管线排入建龙钢铁污水处理站。优先选用低噪音施工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4、坚持“节约用水、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本项目撒漏在地面的废油用抹布清理后,每周对地面进行一次清洗,地面清洗废水经建龙钢铁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 2 中钢铁联合企业直接排放标准,之后排入松花江;本项目员工为公司内部人员调剂,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排放废水,禁止雨污混排,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体。

   5、废油桶暂存区和残液清空区进行密封,采用活动房形式将其密封。废油桶暂存区和残液清空区设立废气收集口、打包压实区设立侧吸废气收集罩,将废气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管理,确保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和无组织的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要求。且厂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还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中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6、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中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的地下水防渗措施,并设置15cm高围堰,危废暂存间围堰高度由原有15cm改造为30cm,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一旦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物料泄漏事故,应及时导入事故池,严禁随意无组织排放。制定完善的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8、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建设危险废物安全临时防渗储存间,防止污染事故发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油、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采取密闭桶装容器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理。固体废物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等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乱堆、乱弃。禁止露天堆放。

  9、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10、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废气排气筒应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采样监测用平台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规范化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设立标志牌。

公众参与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