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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2021-08-2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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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创业就业政策汇编

就业类补贴政策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依据:《极速体育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94号)。

补贴标准:个人实际缴费额度的50%。

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36个月)。

2008年12月31日前,认定且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即时达到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仍处于灵活就业状态,可再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至退休。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人员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进行申报,非本市户籍的到市就业服务局后二楼就业科申报,经数据比对符合条件的,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内。

提交材料:吉林银行存折(卡);申请人居民身份证;非本市发放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灵活就业证明。

服务部门:就业局就业科

咨询电话:62047524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

 

政策内容:对在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并签订就业协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的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为: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大龄失业人员、失地农民。

政策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极速体育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

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办理流程:用人单位负责按月上报本部门从业人员上岗考勤情况表,财政承担的岗位补贴资金按季提前预拨到各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每月及时将岗位补贴资金打入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折(卡)中。

提交材料:公益性岗位实名制,资金汇总表,公益性岗位考勤表。

服务部门:就业局就业科

咨询电话:62047524

 

三、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

 

政策内容: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以下重点企业提供职业介绍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1)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及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2)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3)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4)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讯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政策依据:《极速体育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0〕41号)。

补助标准:为重点企业推荐成功上岗人数为30人(含)以上的,补助1万元;50人(含)以上的,补助2万元;100人(含)以上的,补助4万元;200人(含)以上的,补助8万元。

办理流程:企业提出申请;地方人社部门审核;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级财政部门复核;补助资金发放。

提交材料:

1.人力资源许可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签订服务合作协议;

3.重点企业(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书);

4.重点企业(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付劳动者薪酬的证明;

5.重点企业(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劳动者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证明等。

其中,3-5项经重点企业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双方认可,能提供一个即可。

服务部门: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咨询电话:62048988

 

四、求职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政策依据:《极速体育做好2020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116号)。

补贴标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以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8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办理流程:由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就业部门将符合条件人员材料向吉林市人才中心申报,补贴发放工作在毕业学年10月底前完成。

提交材料:

(一)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提交如下材料:

1.县级以上民政局出具的至今享受低保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低保证、低保折或低保卡(低保卡需要提供银行流水信息);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残疾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提交如下材料:

1.残疾高校毕业生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提交如下材料:

1.学生本人提供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提交如下材料:

1.父母一方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县级以上扶贫办出具贫困家庭证明;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提交如下材料:

1.扶贫手册或扶贫卡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的界定,按照民政部《极速体育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文件执行。

服务部门:吉林市人才中心人才开发科

咨询电话:0432-62507870、62507880

 

五、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内容:

1.见习单位的界定。在吉林市内依法注册成立,合法经营,自愿申请,提供的见习岗位能接纳3名(含3名)以上就业见习人员,可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自觉遵守就业见习有关规定并经认定可以接收就业见习对象开展就业见习的各类型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见习对象的界定。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以上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截止就业见习协议上报备案之日,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且无用工备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截止就业见习协议上报备案之日,按本人身份证注明的出生日期计算,年龄满16周岁不超过24周岁,且失业登记后,无用工备案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的失业青年。

政策依据:

1.《极速体育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86号)

2.《极速体育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函〔2020〕66号)

3.《极速体育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岗位开发和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92号)

4.《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社〔2019〕591号)

5.《极速体育做好2019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64号)6.《极速体育2019年就业见习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19〕174号)

补贴标准:

1.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2.对吸纳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3.见习单位应自筹资金,再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贴。

4、就业见习期为3-12个月。

5.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并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单位,每留用1人给予2000元带教补贴。

办理流程:

就业见习人员的见习补贴,由就业见习单位和就业见习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共同承担。财政部门承担的就业见习补贴,由就业见习单位按月先行垫付和申请,经市、县(市)人社部门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据传到就业见习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帐户。就业见习单位不得为就业见习期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人员申请见习补贴。

提交材料:

1.《就业见习协议书》;

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5.为就业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

服务部门: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32-62507870、62507880

 

创业类补贴政策

 

六、初次创业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人员和退役军人,自2018年1月1日起,首次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向注册地就业局申请初次创业补贴。

政策依据:《极速体育做好初次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20号)。

补贴标准:初次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不得重复享受。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注册地就业局申请并提交材料,通过系统校验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符合条件者公示无异议后,

实地走访和调查。现场与系统均合格者报市财政复核后拨付补贴。

提交材料:《吉林市初次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返乡农民工户口簿及外出务工证明(村委会签章)、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的购买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提供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个体经营者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其他银行卡账号、企业支付工资凭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纳税或免税凭证、销售服务明细、进货清单凭证、银行流水或转账记录。

服务部门:就业局创业指导中心

咨询电话:62047513

 

七、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政策内容:

1.个人创业者。法定劳动年龄内,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自主创业人员。具体包括:持相关证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个人创业者及其家庭成员以户(夫妻双方)为单位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中小微企业。省内登记注册,本地区经营,当年(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合作社等各类创业实体)。

政策依据:《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长银发〔2020〕186号)。

贷款额度:个人创业者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合伙创业创业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为22万元,合计贷款额度不超过220万元;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为400万元。

办理流程:借款人持相关材料到市就业服务局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区提出贷款申请,符合贷款条件的,担保中心会同经办银行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合格的经审贷会评议后,推荐到经办银行履行借款手续。

提交材料:

1.个人贷款类: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借款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借款人结婚证或离婚证;借款人《就业创业证》;?借款人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租赁协议或自有房产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行业准入许可证;反担保人及其配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反担保人近期工资银行流水(反担保方式为反担保人时需提供);?房主及其配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房产评估报告(贷款额度超过10万元时需提供)、保险单(房产为门市房时需提供)(反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时需提供);存款人及其配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存款凭证(反担保方式为存单质押时需提供)、担保函、抵质押清单(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反担保方式为第三方担保机构时需提供)。

2.合伙经营类: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借款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借款人结婚证或离婚证;借款人《就业创业证》;借款人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租赁协议或自有房产证明;合伙协议书;营业执照副本或行业准入许可证;反担保人及其配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反担保人近期工资银行流水(反担保方式为反担保人时需提供);房主及其配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房产评估报告(贷款额度超过10万元时需提供)、保险单(房产为门市房时需提供)(反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时需提供);存款人及其配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存款凭证(反担保方式为存单质押时需提供);担保函、抵质押清单(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反担保方式为第三方担保机构时需提供)。

3.中小微企业类:企业信用报告及法人个人信用报告;法人居民身份证;企业简介、股东(董事)会决议(加盖企业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或行业准入许可证;企业招用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居民身份证;企业与符合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人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企业工资表、工资。记账凭证、财务报表;《借款合同》(经办银行出具)。

以上3类贷款办理《就业创业证》所需材料:就业人员:《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吉林地区以外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服务部门:就业局担保中心

咨询电话:62047525

 

八、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本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效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依据:《极速体育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94号)。

补贴标准:按企业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补贴期限:

1.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3.招用经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包括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初次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合并累计计算。

办理流程:市区内企业持申报材料于每年12月下旬至次年3月末向吉林市就业服务局就业管理科提交申请,各(县)市企业于每年末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提交材料:

1.单位(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核表三份(登录jlsjob.com网站,在“相关下载”专栏中下载);

2.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三份(登录jlsjob.com网站,在“相关下载”专栏中下载);

3.吸纳人员身份证(毕业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4.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

5.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缴费明细一份;

6.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所需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如吸纳人员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需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身份认定材料。

服务部门:就业局就业科

咨询电话:62047524

 

九、自主创业减免税政策

 

政策内容: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一定数额的税费减免优惠。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极速体育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

补贴标准: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办理流程:申请持相关材料到市就业局就业科进行享受减免税政策人员身份认定,在其《就业创业证》上加盖身份认定章后,到经营地税务所办理减免税手续。

提交材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服务部门:就业局就业科

咨询电话:62047530

 

十、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税收政策

 

政策内容: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一定数额的税费减免优惠。

政策依据:《极速体育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0号)、极速体育印发《极速体育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财税〔2019〕22号)。

补贴标准: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税额扣减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办理流程:持相关材料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请,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到经营地税务所办理减免税手续。

提交材料:企业需提交书面申请,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招用人员持有的《就业创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需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企业与招用重点群体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依法为重点群体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新招用人员名册》,《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上年度企业工资表,上年底职工花名册及本年度职工花名册。

服务部门: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本级为市人社局就业处

咨询电话:62048586

 

十一、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补贴、创业创新实训基地补贴、大学生创业园补贴

 

政策内容:此三项补贴属于项目资金,须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市级人社局就业促进处提出申请,经初审后,由省厅根据项目状况和实际需求,实地评审后发放补贴资金。

政策依据:极速体育印发《吉林省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社〔2017〕456号)。

咨询电话:62048586

 

培训类补贴政策

 

十二、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人员(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培训机构有组织开展的培训,免交培训费,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按规定将培训补贴拨付至培训机构账户。

政策依据:《极速体育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1号)、《极速体育调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59号)、极速体育印发《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社〔2019〕591号)。

补贴标准:初级800元/人、培训时限不少于60学时;中级1500元/人、培训时限不少于110学时;高级2000元/人、培训时限不少于150学时。

培训机构办理流程:培训机构登陆智慧人社实名制管理系统,定点培训机构认定,提交开班申请,人社经办部门审核,直至申领补贴。

申报机构纸质材料需要提交:1、吉林市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开班申请表2、吉林市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授课进度计划3、教学人员情况(专、兼职教师复印件)4、培训设施、设备、教材、培训场地照片及场地证明5、吉林市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人员名册6、吉林市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报名表7、人员类别证件复印件粘贴处(1、2、3、5、7页记载页)8、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证书)证书花名册、证书复印件9、培训机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吉林市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协议书11、培训期间第三方监管报告

服务部门: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就业促进处

咨询电话:62048895

 

十三、生活费补贴

 

政策内容: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下同)补贴。

政策依据:《极速体育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1号)、极速体育印发《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社〔2019〕591号)。

补贴标准:贫困劳动力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每年最多不超过500元;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生活费补贴,每年最多不超过900元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

办理流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持相关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经人社局、财政局审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在30个工作日内向培训人员或培训机构、企业拨付培训资金。

提交材料:重点群体身份认定材料、《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开班申请表》、《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登记表》、《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申报人员名册》、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协议书原件;身份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及开户许可证等资料的复印件。

服务部门: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本级为市人社局就业处。

咨询电话:62048586

 

十四、创业培训(含网络创业培训)补贴

 

政策内容:各类院校(含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下同)在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先行垫付培训费的,按规定将培训补贴拨付至培训人员银行账户;参加培训机构有组织(含项目制培训)开展的培训,免交培训费,同时按有关规定可先行拨付50%的培训补贴资金给培训机构。

政策依据:极速体育印发《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社〔2019〕591号)、《极速体育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1号)、《极速体育组织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6号)。

补贴标准:GYB(3天课程)培训300元/人次,SYB(7天课程)培训1200元/人次;SIYB(GYB+SYB,10天课程)培训1500元/人次;网络创业(7天课程)培训1500元/人次。

办理流程:创业培训机构持相关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经人社局、财政局审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在30个工作日内向培训人员或培训机构、企业拨付培训资金。

提交材料:《创业培训开班申请表》、创业培训教学课时计划、教学人员情况、《创业培训人员花名册》、《申请补贴创业培训学员名册》、《创业培训合格证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毕业生证明、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培训项目学员申请表》、《创业学员培训登记表》、《学员学习心得》、《培训班评估表》、《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学员身份证、《创业培训合格证》、创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若创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的,还应附代为申请协议)、创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服务部门: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本级为市人社局就业处。

咨询电话:62049566

 

十五、企业职工岗前培训

 

政策内容:企业新录用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培训补贴。

政策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极速体育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1号)。

补贴标准:初级800元/人、培训时限不少于60学时;中级1500元/人、培训时限不少于110学时;高级2000元/人、培训时限不少于150学时。

办理流程:符合开班条件的企业(单位)——智慧人社录用相关信息——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建处进行申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局党组同意公示期满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单位)账户。

提交材料:

(一)开班申请:

1、企业职工岗前培训申请表;

2、教学人员情况;

3、学校培训场地及设施(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教师资质等);

4、企业职工培训名册;

5、企业职工培训教学计划;

6、开展培训企业信用报告;

7、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8、劳动合同原件;

9、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10、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补贴申请:

1、培训过程视频:刻录成光盘,每学时一个文件夹,光盘封面标注课次情况及上课日期。全程视频由企业和培训机构留存,以供备查。

2、企业职工培训补贴申请表;

3、同意开展培训开班申请材料;

4、劳动合同复印件(人员信息页、签字盖章页);

5、出勤材料:参加培训人员签到簿(每天上下午签到簿);

6、培训结束考核材料:培训机构出具的考核成绩单;

7、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8、企业出具培训过程报告;

9、企业申报补贴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提交的纸质材料2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版。)

服务部门: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咨询电话:62048895

 

十六、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

 

政策内容:对企业自主确定的转岗转业在职职工,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转岗转业培训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培训补贴。

政策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极速体育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1号)。

补贴标准:初级800元/人、培训时限不少于60学时;中级1500元/人、培训时限不少于110学时;高级2000元/人、培训时限不少于150学时。

办理流程:符合开班条件的企业(单位)——智慧人社——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建处进行申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局党组同意公示期满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单位)账户。

提交材料:

(一)开班申请:

1、企业转岗转业职工培训申请表;

2、教学人员情况;

3、学校培训场地及设施(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教师资质等);

4、企业转岗转业职工培训名册;

5、企业转岗转业职工培训教学计划;

6、开展培训企业信用报告;

7、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8、劳动合同原件;

9、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10、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补贴申请:

1、培训过程视频:刻录成光盘,每学时一个文件夹,光盘封面标注课次情况及上课日期。全程视频由企业和培训机构留存,以供备查。

2、企业职工培训补贴申请表;

3、同意开展培训开班申请材料;

4、劳动合同复印件(人员信息页、签字盖章页);

5、出勤材料:参加培训人员签到簿(每天上下午签到簿);

6、培训结束考核材料:培训机构出具的考核成绩单;

7、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8、企业出具培训过程报告;

9、企业申报补贴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提交的纸质材料2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版。)

服务部门: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咨询电话:62048895

 

十七、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政策内容:对企业从事技能岗位工作的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期限为一年,目标是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

政策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极速体育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1号)、《极速体育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吉人社联字〔2019〕72号)。

补贴标准: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为4000元。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进行申报—人社局实地踏查—专家评审论证—正式纳入学徒制度培训计划—局党组研究通过—公示—公示期满后30天内拨付50%补贴。

提交材料:

1.培训计划(企业根据需求与培训机构共同研究制定);

2.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申报书;

3.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

4.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5.学徒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6.劳动合同复印件、参保缴费记录等;

7.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信息。

中省直企业学徒培训按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当地工作范畴,享受当地政策,各地人社部门要主动对接属地中省直企业,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服务部门: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咨询电话:62048895

 

十八、企业职工竞赛

 

政策内容:为深入推进吉林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技能的积极性,助力企业全面复产复工,鼓励所有驻吉各类企业都可以组织开展企业内部职工技能竞赛。每户企业可申报1-5个竞赛项目,规模以上企业可申报不超过10个竞赛项目,每个项目参加比赛的企业职工应不少于30人,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竞赛补贴。

政策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极速体育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1号)。

补贴标准:按每个项目3万元给予职业技能竞赛补贴。

办理流程: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参保证明;

(三)开赛申请;

(四)企业职工技能竞赛报备表;

(五)企业职工技能竞赛方案;

(六)企业职工竞赛名册;

(七)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八)参赛人员劳动合同原件;

(九)职工身份确认书;

(十)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

(十一)参加竞赛人员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若工资为现金发放,企业需提供发放工资明细表、现金日记账等佐证资料),所有工资发放佐证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

服务部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服务电话:62590987

 

十九、监狱服刑罪犯职业技能培训

 

政策内容:对监狱即将刑满释放罪犯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让其掌握一技之长,回归社会成为自食其力劳动者。

政策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极速体育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1号)。

补贴标准:初级800元/人、培训时限不少于60学时;中级1500元/人、培训时限不少于110学时;高级2000元/人、培训时限不少于150学时。

办理流程:符合开班条件的企业(单位)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进行申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局党组同意公示期满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单位)账户。

提交材料:

(一)开班申请:1、重点群体培训申请表;2、教学人员情况;3、学校培训场地、设施及资质(办学许可证、教师资质等);4、重点群体培训名册;5、重点群体培训教学计划;6、主管部门(监狱)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7、单位信用报告;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补贴申请:1、培训过程视频:刻录成光盘,每学时一个文件夹,光盘封面标注课次情况及上课日期。光盘报市人社部门。培训全程视频同时由主管部门(监狱)妥善保管留存;2、重点群体培训补贴申请表;3、同意开班申请材料;4、出勤材料:参加培训人员签到簿(每天上下午本人签字签到);5、培训结束考核材料(培训机构出具的考核成绩单及一份培训人员考卷);6、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7、出具培训过程报告;8、申报补贴材料真实性承诺书;9、主管部门(监狱)出具的监管报告。(提交的纸质材料2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版。)

服务部门: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咨询电话:62048895

 

二十、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政策内容:为培养戒毒人员自食其力的生活态度,帮助戒毒人员掌握生存技能,解决就业问题,使其成功戒除毒瘾、重新融入社会,对全省戒毒场所中的戒毒人员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政策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极速体育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1号)。

补贴标准:初级800元/人、培训时限不少于60学时;中级1500元/人、培训时限不少于110学时;高级2000元/人、培训时限不少于150学时。

办理流程:符合开班条件的企业(单位)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建处进行申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局党组同意公示期满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单位)账户。

提交材料:

(一)开班申请:1、重点群体培训申请表;2、教学人员情况;3、学校培训场地、设施及资质(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教师资质);4、重点群体培训名册;5、重点群体培训教学计划;6、主管部门(戒毒所)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7、单位信用报告;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补贴申请:1、培训过程视频:要求刻录成光盘,每学时一个文件夹,光盘封面标注课次情况及上课日期。光盘报市人社部门。培训全程视频同时由主管部门(戒毒所)妥善保管留存;2、重点群体培训补贴申请表;3、同意开班申请材料;4、出勤材料:参加培训人员签到簿(每天上下午本人签字签到);5、培训结束考核材料(培训机构出具的考核成绩单及一份培训人员考卷);6、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7、出具培训过程报告;8、申报补贴材料真实性承诺书;9、主管部门(戒毒所)出具的监管报告。(提交的纸质材料2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版。)

服务部门: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咨询电话:62048895